關于康恩萃保健食品生產線項目(二期)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的函
索引號 : 011359676/2025-20419 文       號 : 咸環崇審字〔2025〕18號
發文機構: 咸寧市生態環境局崇陽縣分局 主題分類: 政務公開;環境監測、保護和治理
名       稱: 關于康恩萃保健食品生產線項目(二期)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的函 發布日期: 2025年08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湖北康恩萃藥業有限公司:
你單位報送的《康恩萃保健食品生產線項目(二期)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及相關附件收悉。根據《報告表》和專家評審意見,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該項目位于崇陽縣經濟開發區豐日大道南側,總投資5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55萬元,項目占地面積155000平方米。項目新建100條保健食品生產線,年產營養補充劑、功能性保健品等產品20億片,年產壓片糖果等食品10000噸。該項目在符合區域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前提下,在全面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后,環境不利影響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角度,我局原則同意你公司按照《報告表》中所列的項目性質、規模、地點、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進行建設。
二、你單位須認真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確保各類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并須著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則,設計、建設和使用廠區供排水系統。生活廢水、純水機反沖洗廢水、器具潤洗廢水、實驗室廢水、設備和過濾膜潤洗廢水、蒸汽發生器廢水、設備和過濾膜清洗廢水、濾袋清洗廢水、工衣清洗廢水、地面清洗廢水、器具清洗廢水以及純水制備濃水等通過管道進入自建的污水處理站處理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及崇陽天城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后進入崇陽天城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為蒸汽發生器天然氣燃燒廢氣,乙醇揮發廢氣,粉碎過篩、制粒、總混、壓片、膠囊填充、混料等生產工序的顆粒物、熬煮異味,噴碼廢氣、危廢暫存間廢氣以及污水處理站惡臭。蒸汽發生器通過設置低氮燃燒裝置,天然氣燃燒廢氣滿足《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標準后通過排氣筒排放;乙醇揮發廢氣通過設置集氣罩收集引入二級活性炭處理滿足《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標準》(DB12/524-2020)后通過排氣筒排放,產品添加、設備擦拭、實驗室等工序的乙醇廢氣通過潔凈車間配備的活性炭過濾器處理后排放;噴碼廢氣、危廢暫存間廢氣通過采取措施處理滿足《湖北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42/1538-2019)、《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表A.1廠區內 VOCs 無組織排放限值的要求后排放;生產工序產生的顆粒物通過設備自帶的布袋除塵器、潔凈廠房空氣凈化系統處理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標準后排放;熬煮異味通過加強車間通風后排放;污水處理站惡臭通過加蓋密封、污泥定期清運、定期噴灑除臭液等措施處理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后排放。
(三)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項目應選用低噪聲設備降低設備噪聲源強;優化項目平面布局,合理布置高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消聲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產時間,不得產生噪聲擾民現象。項目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要求。
(四)落實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處理和處置,確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項目運營期產生的一般固廢不合格產品、除塵器收塵、濾渣和人員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清運,廢過濾材料、廢包裝材料經統一收集后交給專業公司回收處理。一般固廢貯存場所應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要求。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危險廢物如廢酒精桶、實驗室廢容器、廢油墨瓶、廢活性炭、污水處理站污泥、廢UV燈管、廢礦物油、空調廢濾材等應分類收集后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危險廢物應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建設和運行危險廢物貯存設施。項目須嚴格落實《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危險廢物在實施轉移前向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報批轉移手續,嚴禁隨意轉移、隨意傾倒、直接排放。
(五)落實環境風險防范各項措施。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及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六)落實環境管理及環境監測計劃。對項目的環境影響實行跟蹤監測,及時監測廢氣等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量和周邊環境質量,并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一旦發現污染物排放異?;蛑苓叚h境質量超標,應立即停產整改,并報告生態環境部門。
三、嚴格落實總量控制要求。項目建成后,全廠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為:化學需氧量:1.16t/a、氨氮:0.116t/a、二氧化硫:0.383t/a、氮氧化物:0.76t/a,需通過排污權交易獲得;全廠顆粒物總量控制指標為0.191t/a,在生產時應加強管理,不得超總量排放。
四、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竣工后,必須按規定程序組織開展竣工環保驗收,經驗收合格后項目方可投入正式運行;在建設項目產生實際污染物排放之前,你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規定申請排污許可證,不得無證排污或不按證排污。
五、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文件自批準之日起超過五年,方決定該項目開工建設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報我局重新審核。
六、由崇陽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大隊負責項目的日常監管工作。
咸寧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8月14日